投稿    搜索
搜 索
找到 吴敦仁烈士墓和纪念碑 相关信息共 7500
毋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
毋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
2023-09-11
毋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是海口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口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位于海口市府城镇北门的三角公园内。管理单位是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毋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由社会力量捐助,建于1931年12月。整个建筑为钢筋水泥结构,设计奇特,独具风格
翔云革命烈士纪念碑
翔云革命烈士纪念碑
2023-04-03
翔云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南安市翔云镇金安村美格山上。翔云是革命老区,是中共安南同边区的重要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翔云人民流血流汗,前仆后继,为革命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金斗朝鲜族满族乡革命烈士墓
金斗朝鲜族满族乡革命烈士墓
2023-03-28
金斗朝鲜族满族乡革命烈士墓,位于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政府所在地金斗村东侧2公里处、北沟河旁边。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850平方米,2010年8月改建
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2024-11-27
1964年大埔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位于大埔县三河镇笔枝尾顶。建于1964年。碑呈四方形,高15米、宽4米,用35种各种造型的石块及356块花岗岩石条砌成。占地面积716平方米。碑身正面镌刻着朱德题: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的正楷鎏金字
日伪统治时期死难同胞纪念碑
日伪统治时期死难同胞纪念碑
2023-03-28
日伪统治时期死难同胞纪念碑,位于通化县兴林镇荒沟村东面山脚下,距离村中心1华里,遗址保存完整,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保护面积1600平方米。是为纪念东北抗战时期日寇血腥制造的白家堡子惨案而建。碑身正面刻字:日伪统治时期死难同胞纪念碑
吴家辛兴西北遗址
家辛兴西北遗址
2023-08-16
家辛兴西北遗址位于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年代为新石器时代至周。2013年,家辛兴西北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淳吴氏宗祠
高淳氏宗祠
2024-06-13
在高淳老街东端,有一组高大轩敞的清代建筑,这便是有名的氏宗祠。这组建筑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它依地形而建,门朝官溪河,背靠老街。布局分为前进正门(戏楼),中进享堂,后进祭殿,间设天井,侧有厢房。建筑面积计820多平方米。首进部分为三开间,有上下二层
吴八老岛
八老岛
2024-01-29
八老岛位于三河村上游100米处,它是由三个彼此孤立的沙岛组成,二号岛最大,成长圆形,一号岛呈8字形,三号岛最小呈圆形:枯水期三座小岛连成一片
大石头巷吴宅
大石头巷
2023-04-28
宅位于大石头巷3537号。前门北向,后门通仓米巷,三路五进,占地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90平方米。中路有轿厅、大厅、楼厅等,大厅、楼厅前各有砖雕门楼。大门不设门厅而置半亭,东西设廊达轿厅。第四进为平屋五间,南院设两厢。第五进为楼房五间
钟鼓寨革命烈士纪念碑
钟鼓寨革命烈士纪念碑
2023-08-12
钟鼓寨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东桥镇草市村钟鼓寨上,年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类别为近现代。2012年3月29日,湘东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40米、南60米、西50米、北30米
紫金抗征大队烈士墓
紫金抗征大队烈士墓
2023-06-19
紫金抗征大队烈士墓位于紫金县义容镇下青溪村。1948年12月,国民党一六○师突袭紫金人民抗征大队。为掩护大队部转移,长春中队队长赖方平等31名指战员牺牲。墓位于革命烈士牺牲山头中心。1982年维修时该墓为灰沙砌筑。坐西南向东北,立有墓碑,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
四棚乡革命烈士墓
四棚乡革命烈士墓
2023-03-28
四棚乡革命烈士墓,位于通化县四棚乡西北3公里处的三棚村北山山坡上,距村中心2公里。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600平方米。1946年11月,通化县市二五减租工作队选派3名同志到通化县英额布区的三棚甸子村(今通化县四棚乡)开展工作,袁名秀为工作队队长
稼轩吴氏宗祠
稼轩氏宗祠
2023-08-08
在铅山县稼轩乡横畈村瓜山下有氏宗祠,是当年的稼轩府堂旧基,稼轩府堂是辛弃疾会客处。稼轩曾进宝谟阁、龙图阁待制,当地人至今仍称稼轩为辛阁老。氏宗祠楹联为:立祠由古址脉接花园问此地名称阁老,发迹自建阳支分江右看他年派衍横林(即今横畈)
大迳革命烈士纪念碑
大迳革命烈士纪念碑
2025-01-07
大迳革命烈士纪念碑坐落在东莞市厚街镇大迳村汪潭小组旁,占地约500平方米,碑身呈方形柱状,高约10米,外用大理石砌成,正面镶嵌的黑色大理石刻有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泊金大字,字体刚劲有力。底座正面刻有碑文,背面刻有烈士英名
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纪念墙
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纪念墙
2024-11-21
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纪念墙位于罗源县革命烈士陵园内。纪念碑于1984年建立,碑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叶飞题写。纪念碑为花岗石体,南面刻碑文,顶为红旗造型,东面西面上部有红旗、五星造型。高约25米,花岗岩石基座。纪念墙为花岗岩石主体,高3米,长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