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位于马港镇九岭村一组三石屋,时间为1938年。2018年11月25日,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被列为通城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面积50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以大屋为中心,东50米,西50米,南50米,北50米,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简介,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咸宁市通城县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师师部驻地残址旅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