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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旧址

2023-04-28       656 浏览

中国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旧址楼高三层,总面积约700平方米。这里是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所在地。广东区委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的地方区委之一,管辖区域包括广东、广西、福建南部、香港、云南、贵州以及海南甚至深入到南洋一带,成为当时最大的区委。

1924年10月,周恩来回国后接任区委委员长一职,1925年2月,由陈延年担任书记。区委机关设组织部、宣传部、工人部、农民部、军事部、妇女部、监察委员会和秘书处等机构。当年,陈延年、周恩来、彭湃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驱曾在这里办公,领导广东人民开展革命斗争。一楼开有中药铺、杂货铺、鞋铺、小吃店等4个店铺为区委的工作做掩护。

1925年上半年,这里专门设立监察委员会,成为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构,开辟了中共纪检工作的先河。

2019年,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