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街洪宅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青石街55、60、62号,2003年8月,被公布为宁波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点。民国建筑,主体建筑坐西朝东。大门朝东,进内为一座三合院,主楼系重檐硬山式结构,廊檐十字斗拱,雕花雀替,鼓形柱础。
据查,原宅主为民国年间宁波太丰面粉厂总经理,亦为股东之一的洪宸笙,太丰面粉厂为当时宁波民族工业“三支半烟囱”的“半支烟囱”。该宅布局完整,用材考究,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同时也是发掘民国时期宁波民族工业发展的重要线索。
信息来源:海曙区文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