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扁鹊墓位于博野县城西北12.5公里的芦村。相传战国时期,“神医”扁鹊来此行医,后葬于此。墓封土高3米、长5米、宽6米、面积30平方米,l957年平整土地时被毁,现仅存墓砖、陶片。据《博野县志》载,“紫薇山名紫薇阜,在芦村紫气浮腾、土色烩赤,前有扁鹊墓”。1987年10月,该墓被列为博野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封土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50米。
具体位置:芦村扁鹊墓位于博野县城西北12.5公里的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