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坪张氏厝屋俗名“张十一故居”,位于泗溪镇前坪村,始建于清乾隆年间,乾隆末年复造新屋,嘉庆三年二月(1798)峻工,为四合院式建筑。占地面积5780平方米,深77米,宽75米,房屋44间,360根柱子,三进五厅,前后二院落,由门屋、一进别院、中院门台、二进正屋、厢楼、三进耳房等组成,配有鱼池、水井、花圃、仓库、酒房、马厩、苏州楼(已烧毁)等,设施一应俱全。2011年被列为浙江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