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轮船局旧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川路9号。由门廊、耳房(含楼梯间)、正楼、院墙围成庭院式建筑。坐北朝南,门廊位于街巷转角处,平面为折边弧形。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为露台,有预制砼宝瓶式栏杆。正楼面阔四间二层,南北侧均设外廊,各间廊柱为方壁柱,柱间用连续券,由爱奥尼克柱式承托,柱表面以石英砂浆抹面,构成帕拉帝奥主题。券上均有券心饰。腰檐及屋面檐口均有多层砖线脚,屋檐有齿状饰,屋面有高出檐口的女儿墙,做漏空砖装饰。二层廊外为宝瓶式栏杆。室内为木结构,铺木楼板,屋面由斜梁式梁架承托,上有方木椽木。门窗外另有百页式门窗。屋面为双坡硬山顶。楼梯间设于东侧,有单跑木楼梯。楼梯间外另有单披耳房。
永川局,全称永川轮船局,由宁波人林希恒创立。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永川轮船局在永川路建造办公楼房,作为在温营业的场所。建国后,永川轮船局旧址划归温州军分区使用。
保护等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民国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保护范围:东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1米为界;南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2米为界;西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5米为界;北以现有院墙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线向外延伸24米为界;南以保护范围线向外延伸23米为界;西以规划城市道路东侧道路红线为界,北以株柏路南侧道路红线为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