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始建于1956年,1980年将原平房纪念塔改建为2层楼层纪念堂。烈士陵园呈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方形,大门位于南侧,北侧为纪念堂,纪念堂东南、西南方向分别建碑亭,亭内分别有碑一座,分别刻“张静源烈士永垂不朽”、“恩德普及”。院内有43座烈士墓。纪念堂一楼门口上方横书“革命烈士纪念堂”,室内正面为2195名烈士英名录,二楼外壁挂“光照千秋”匾,室内陈列王博昌等8名烈士事迹及遗物。1982年县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