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村遗址位于东经114°48′46.0″,北纬34°10′43.3″,海拨高度47.9米,太康县城偏西北王集乡西轩村轩村小学西侧,围地势稍高,面积32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轩村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存,文化层厚1—3米。出土石器有石斧,陶器有甗、鼎、罐、碗、釜、盆等,轩村遗址,轩村遗址简介,轩村遗址-周口市太康县轩村遗址旅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