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火葬墓明代石室火葬墓葬。位于宜宾县龙兴乡大龙村的大龙窝。由墓道、墓门、墓室和龛组成,室高2.2米,宽6米、深9.8米,室内设两间壁,将墓室分成五个局部,横二竖三,各部互通,顶部皆券拱。室内八个壁,每壁均毗邻凿龛,共63个,各龛高、深相同:高1.25米,深0.6米,宽则不尽相同。
龛内置骨灰罐,罐为陶质,有黄、白、灰色三种。该墓曾置骨灰罐125个,今多数已毁坏。室内每龛上额与骨灰罐相对处,刻有死者姓名或法号。1989年宜宾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