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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特派员旧址

2024-10-09       534 浏览

中共广州市委(特派员)旧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原维新路)维新横路6号2楼,这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广州市委的秘密机关。

为了统一领导在抗日战争中从不同的游击区派回广州的中共党员和原在广州开展地下斗争的各系统党的组织,1945年7月,中共广东区委决定,成立中共广州市工委。10月,市工委正式成立,由陈能兴负责。市工委成立后,即联络沦陷时期在广州进行地下工作的党员,接收各游击区派到广州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恢复各级党的组织,发动群众投身和平--。

1946年1月底,中共广东区委决定,撤销中共广州市工委,2月成立中共广州市委员会,黄松坚任市委书记。市委成立后,仍以恢复组织、站稳脚跟、开展群众工作、准备组织斗争为主要任务。1946年6月,蒋介石悍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协议,大举围攻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发。为加强对广州的统治,国民党反动当局企图全力消灭广州及郊县的中共力量,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治安的措施,阴谋将广州的革命力量“斩尽杀绝”。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中共广东区委决定,坚持贯彻中共中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白区工作方针,为保存力量,坚持斗争,大量撤退已经暴露身份的党员到香港和农村,改变组织机构和领导方法,撤销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改设广州特派员,全部改为单线秘密联系,并租赁维新横路6号2楼为秘密办公地点。由钟明任广州总特派员(1948年8月,钟明担任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组织调他回香港负责筹备接应南下大军解放广州的工作,但仍兼广州特派员。他不在广州时,由陈翔南联系各大线头解决有关问题),陈翔南任-特派员,余美庆任-特派员,李国霖任机关职员、中小学教师特派员。特派员直属中共广东区委城市工作委员会领导。

1946年7月,钟明到任后即和广州党组织的同志研究了如何执行上级指示问题,认为当前首先要千方百计粉碎敌人对革命力量“杀尽灭绝”的计划,使组织免受破坏,要站稳脚跟,长期坚持,深入群众,积蓄力量。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以确保组织的绝对隐蔽和安全,然后开展斗争。第一项措施是继续布置暴露了身份的党员撤退。第二项措施是改变原有的组织形式,撤销原有的总支、支部和小组,代之以各条不同系统的线,各线下面采取单线联系、纵深配备的形式。第三项措施是通过学习和思想总结进行自我教育,将留下的同志再一次审查,并加强形势、革命理想、为人民服务、革命气节和秘密工作条例的教育,经过上述措施把组织完全隐蔽起来,站稳脚跟,取得新的发展。撤退完毕后仍留下的中共地下党员全市约100人。市委特派员制建立后,积极领导青年学生开展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斗争,以配合全国解放战场的军事斗争。

旧址为一幢三层砖木结构楼房。坐北向南,市委机关租二楼,日常设专人留守,市委成员(特派员)定期在此碰头研究工作。现该楼房一楼为商铺,二、三楼为民宅。

文章来源:《广州红色史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