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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院墙根街

2023-11-09       1085 浏览

济南为县、府、省三级衙署聚集地,拥有大型的文庙、贡院及各色书院、私塾、义学和学堂,这些文教场所,相对集中在环境清幽宁静的大明湖南岸。其中,贡院是举行乡试或会试的场所,原有正门三楹,两侧各有东、西辕门。门内建有“明经取士”、“为国求贤”两座牌坊,以标榜科举制度的公正与廉明;二道门称龙门,进来后即见至公堂,为监临官及其所属办公的地方。至公堂后为明远楼,为全院制高点,考试时监临、监试、巡察等考官于此居高临下监督考生。堂楼两侧为应试号舍,应考者入内即封,考生考试和吃住都在里面,待交卷日才打开。至光绪年间,应试号舍达1万个。除了贡院,这里还有“提学使署”,即清代省级教育主管机关。辛亥革命后,改为济南道尹公署和山东省事业厅。1928年后,成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在地。另外,民国时期,在这条街上先后存在过省立第一实验小学、省实验剧院、省民众教育馆、省立第一中学和省立济南初级中学,0一大代表——邓恩铭就是原省立一中的学生。街北头向东,即省图书馆。贡院墙根街西侧那一道长长的高墙,令人对墙内的“贡院”不由心生出一股敬畏感和神秘感。虽东西两侧建筑并不对称,但仍给人一种和谐美。而如今,却已难寻昔日韵味了。历史沿革山东省人民政府大院东部及北部,直至大明湖公园内的“遐园”,是明、清时代的科举考场,称贡院,此街因在其东墙外而的名。明代称贡院巷,清代称云路街,后来改称贡院墙根街。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历城县志 建置考》(清康熙六十一年增刻本)载:“贡院巷:四牌坊北”。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历城县志 建置考》载:“贡院在布政司东,洪武初建,成化十九年重修”。“云路街:旧志四牌坊北作贡院巷”。1934年《济南市政府市区侧量报告书》载为“贡院墙根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