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 重磅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通天洞遗址发现5000年前青铜器 相关信息共 7500 条
钱岙遗址
2023-11-18
钱岙遗址位于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1982年被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钱岙遗址于1976年兴建横溪水库时被发现。距宁波市中心约25公里。南依金峨山脉的太白山,北为广阔的鄞南平原,东距横溪街1公里,西距鄞县古城白杜2.5公里
金华黄大仙景区
2023-11-20
金华黄大仙景区位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首批AAAA级风景名胜区、浙江省十佳美景乐园的金华双龙风景名胜区的中心景区。面积10.2平方公里,以洞奇、石怪、山青水秀及黄大仙文化为特色,并有秀丽的自然风光
前掌大遗址
2023-08-25
前掌大(dài)遗址位于滕州市官桥镇前掌大村西北约50米处之河畔高地。遗址文化层距地表30~50厘米。发现于1964年4月,1978年至2001年进行了10多次发掘,清理墓葬100多座,累计出土文物两万余件
早商府城遗址
2023-08-28
府城遗址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西南郊约10公里处的府城村西北部的台地上,是一处商代(公元前17世纪前11世纪)文化遗存。遗址面积近10万平方米,重要部分是早商文化遗存,主要分布于遗址的中部。发现的遗迹有城址、宫殿基址、房基、灰坑等
芦村河遗址
2023-05-06
芦村河遗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芦村河村西部及其周围,是一处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址,2006年发现。文化层厚0.8~1.5米,黄褐土,土质较硬,包含物有陶片等。在遗址区的中部、南部、北部发现有灰坑及文化层分布
鱼鹰滩贝丘遗址
2023-09-03
鱼鹰滩贝丘遗址鱼鹰滩贝丘遗址位于江西镇同良村岜皮坡约2公里的左江东岸一级台地上,1990年11月被南宁市考古人员发现。遗址的东、南、北侧均为丘陵地形,北端有一小冲沟与左江汇合的三角地带发现少量螺壳堆积,因冲刷破坏造成螺壳露出地表,采集到兽骨、打制石器
明星蘸水食洞鱼
2023-12-18
明星蘸水食洞鱼:明星位于县城之北的抚仙湖岸与澄江县的立昌村交界处,湖岸鱼洞密布,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凉爽,堪称天然避署胜地,是江川的旅游景点之一。明星人民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在捕捞抚仙湖抗浪鱼的实践中,积累了一套独特的捕鱼方法,同时总结了铜锅煮鱼配蘸水的烹调
内蒙古草原上最大的龟山。
2023-08-16
内蒙古草原上最大的龟山。:呼和浩特周边著名景点:龟山峡谷观赏龟山,踏青好去处。内蒙古草原上最大的龟山。龟山,是原生态自然景区。2018年3月24日内蒙古青山绿水:31位朋友相约周六观赏内蒙古草原上最大的龟山。呼和浩
元上都遗址
2023-03-01
元上都遗址位于正蓝旗上都镇东北约20公里处的金莲川草原上,因地处滦河北岸又有滦阳、滦京之称。元上都是世界历史上最大帝国元王朝的夏都,是元太祖成吉思汗之孙忽必烈于公元十三世纪中叶在中国北方草原上建立的都城,与元大都(今北京市)共同构成元朝两大首都
东章遗址
2023-07-06
东章遗址,位于代县峪口乡东章村东南。东西约500米,南北约700米,分布面积约35万平方米。遗址地处滹沱河南岸丘陵台地,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分布,东西两侧临沟。未发现文化层堆积,地表采集有夏代的夹砂灰陶片,器表饰有绳纹,可辨器形为瓮;汉代的泥质灰陶片
苏巴什佛寺遗址
2023-04-22
苏巴什佛寺又名昭怙厘佛寺,遗址位于中国西北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库车县境内,是一处南北朝时期至唐代(公元4~10世纪)的佛寺遗址。苏巴什佛寺遗址是新疆地区迄今发现的最大的佛寺遗址。遗址分为东、西两部分,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三曹院遗址
2023-08-03
三曹院遗址位于风景区中西部,面积约1.88平方公里,以溪涧风光为景观特色,洞奇石怪,风景资源多而集中。
洛南柏峪寺·罗汉洞
2023-10-04
罗汉洞位于洛南县城东20公里之柏峪寺洛河北岸崖上,始建于西汉。清代,把原彩塑罗汉像改为铁铸。据《洛南县志》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为光复汉室逃避王莽追兵,曾在此避难,后脱险称帝,建都洛阳。曾于公元25年,重返罗汉洞,在三教殿石壁题古诗一首古洞万载记,常闻水响鸣
中国大好河山之内蒙古景色:乌兰布统草原,解放纪念馆,曼陀山庄
2023-12-04
中国大好河山之内蒙古景色:乌兰布统草原,解放纪念馆,曼陀山庄:中国大好河山之内蒙古景色:乌兰布统草原,解放纪念馆,曼陀山庄乌兰布统草原乌兰布统景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南部,曾是清朝皇家木兰围场区,乌兰布统为蒙语,汉语的意思为红色的坛形山,实指大、
庄桥坟遗址
2023-10-19
庄桥坟遗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群丰村,是一处大型的良渚文化遗址,是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遗址。中文名:庄桥坟遗址地理位置: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群丰村发现时间:2003年5月级别批次: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批准单位:国务院批准文号:国发(2013)1